首页 - 欧洲CE认证 - 机械(MD)指令
依Machinery机械指令之规定(Article 1.2),凡由零组件组合而成之组合体。常中至少有一部分是为了原料加工、处理运搬或包装之目的,而透过适当之致动器、控制器或电路而运动者,都称之为[机械]。 directive[机械]一词同样包含为了达成原料加工、处理、运搬、包装等综合功能而经安排与控制的机器群组。此外,一些在使用中保障安全的零组件,并且本零组件若故障时将危及暴露于其中人员安全或健康之[保安零组件],也属本指令所包含广义之机械。
依指令之规定,下列各项机械不属于本指令之范围(Article):
设计与制造成载客用升降及/或运送设备,无论负载与否,但附装升降操作员配备之工业用卡车除外。仅靠人力为直接动力的机械,除非让机械用于堆高货物。与病患直接接触之医疗用机械。用于露天广场或游乐园之特殊设备,蒸汽锅炉、槽与压力容器 [更多]
指令对于[一般机械]与被认为特别危险的机械(附件四机械)有明显的区别。在进行符合指令规范之步骤前,很重要的一点是,先要区分出你的机器是不是附件四之机械。下列为机械指令附件四所列之“危险机械”:
如先前所提,欧盟除了制定各种不同的产品安全指令之外,另颁布了许多不同的产品安全标准。有些适用于某特定产品,有些则为适用多项产品之通用评估法则。就机械指令而言,大致可分成下列几种型式标准:
A 型标准
基本安全标准给予基本概念、设计原则及适用于所有机器的一般情况。例如:EN 292-1:机械安全标准基本观念及一般设计原则 。第一部分:基本术语、方法,EN 292-2:机械安全标准基本观念及一般设计原则。第二部分:技术原则及说明,EN 1050:机械安全 — 危险评估原则。
B型标准
群体安全标准处理一种安全情况或一种相关安全设施,该设施能广泛使用于多种机械:— B1型标准:针对特定安全情况(例如:安全距离、表面温度、噪音)例如:EN 294:机械的安全 — 防止上肢伸及危险域之安全距离,EN 811:机械的安全 — 防止下肢伸及危险区域之安全距离。— B2型标准: 针对相关安全设施(例如:双手控制、互锁装置[更多]
C 型标准
机器安全标准 给予特定机器或机器群详细的安全必要条件。例如:EN 201:塑料/橡胶射出成型机之安全要求,EN 692:机械式冲床之安全要求,EN 693:油压式冲床之安全要求,EN 860:单面刨木机之安全要求,EN 869:金属铸造机之安全要求,EN 982:油压系统之安全要求,EN 983:气压系统之安全要求,PrEN 1493:汽车举升台之安全要求...[更多]
机械指令2006/42/EC对于附录四(Annex IV)中危险机械的产品清单进行了更新,在98/37/EC指令中17种危险机械的基础上增加到23种;同时对于98/37/EC Annex IV part B部分的安全机械部件,在2006/42/EC中单独以附录五(Annex V)的形式列出,由原来的5个安全部件增加到17类产品。新的机械指令2006/42/EC危险机械品种和安全部件的增加,说明欧盟对机械的安全性能监控审核力度进一步加强,欧盟授权机构NOTIFIED BODY的责任变的更重。[查看详情]